京都議定書
什 麼 是 京 都 議 定 書 啊 ? 內 容 有 什 麼 規 定 嗎 ?
京都議定書起源於聯合國在1992年地球高峰會舉辦之時
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
對「人為溫室氣體」(Anthropogenic Greenhouse Gas)排放做出全球性管制的宣示。
支持的國家(「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之附件一國家
包括除墨西哥外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二十四個成員、歐盟、前蘇聯各共和國及前東歐共產國家
合計三十七個成員;及摩洛哥與列支敦斯登共三十九個國家)為盡環境責任
共同簽署改善國內人為溫室氣體排放量
以降低逐漸嚴重的溫室效應、氣候變異的約定。
人為溫室氣體指以下六種氣體: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笑氣)、氫碳氟化合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CO2、CH4、N2O、HFCs、PFCs和SF6)
其中二氧化碳佔了七成。
基於公約採取「共同但具差異性的責任」
被公約列為附件一國家的工業先進國必須先行減量
因而具法律效力之附件一國家減量議定書於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開第三次締約方大會時通過執行
又稱「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係依據各國所提建議案再行協商以達共識。
其重點包括: 總量管制:工業國家將削減溫室氣體總排放量5.2﹪
與人為排放量自然成長趨勢比較約削減30﹪。
個別或跨國合作減量。
目標期:減量成果以2008~2012五年平均為計算依據。
管制氣體:CO2、CH4、N2O氣體減量以1990為基準年。
HFCs、PFCs、SF6氣體減量可採1990或1995為基準年。
排放量計算:1990基準年為「淨排放量」
即人為排放量減去吸存量。
而1990年後進行造林、植林與伐木產生之排放淨值可與人為排放量抵減。
排放交易制度:另行訂定。
成立「綠色發展融資機制」提供經援協助減量。
罰則:將另行訂定。
生效期:1998.3.16~1999.3.15為議定書公開簽署期間。
獲國內法定程序通過之附件一國家二氧化碳排放量須佔所有附件一國家1990年總排放量55%以上
且批准國家達55國以上後90日議定書始生效。
非附件一國家:現階段並無新增減量義務。
原非附件一國家摩納哥、列茲敦斯登、斯洛維尼亞與克羅埃西亞列入減量國以1990年為基準年。
減量目標不同因各國情況而異。
減量目標與期程如下: 「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1997)管制溫室氣體基準年目標年削減比率國家CO2CH4N2OHFCsPFCsSF619902008~2012- 8%歐盟包括其15國瑞士、愛沙尼亞、斯洛伐克、立陶宛、捷克、拉脫維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與Non Annex 1國家摩納哥、斯洛維尼亞、列茲敦斯登- 7%美國- 6%日本
加拿大
匈牙利
波蘭- 5%克羅埃西亞 (Non Annex 1)0%紐西蘭
俄羅斯
烏克蘭 1%挪威 8%澳洲 10%冰島「京都議定書」為聯合國1992年「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架構下的具體減量協定。
1995年開議
1997年於日本京都簽署
歷經九年
各簽署國經由國內立法程序批准。
其生效條件必須批准國達到55個
且工業國家排放總量達到基準年排放總量的55%。
從1990年排放比例來看
美國能源使用
排放總量獨占全球榜首
排放比例也高達36.1%
東擴前的歐盟佔24.2%
俄羅斯17.4%
其它主要工業國家如日本佔8.5%、加拿大3.3%、澳洲2.1%。
參考資料
http://gis2.sinica.edu.tw/epa/kyoto.html
內容重點是限制二氧化碳的產生 因為全球空氣污染已經太嚴重了.....
京都議定書 Kyoto Protocol根據1996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氣候變遷研究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之預估
認為若要在21世紀末將二氧化碳濃度穩定在工業革命前的兩倍(550 ppm)
則目前全球排放量必須削減一半。
但在1992年簽訂「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後
全球二氧化碳濃度仍在不斷上升
原公約減量目標普遍認為並未被會員國認真執行
而在國際上引起極大的爭議
於是形成制定具有法律力的議定書的共識。
於是
於1997年12月日本京都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COP3)中簽署「京都議定書」
規範38個國家及歐盟(即所謂附件B國家)
以個別或共同的方式控制人為排放之溫室氣體數量以期減少溫室效應對全球環境所造成的影響。
附件B國家必須在2008-2012年間將該國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1990年水準平均再減5.2%。
根據京都議定書第25條規定
議定書必須獲55個以上國家批准和其合計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占附件一國家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55%
議定書才能正式生效。
順便告訴你
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中國
不肯加入
而因為中國的不加入
致使部分先進國家也不願加入。
理由是
最大污染來源都不接受這些條款了
那我們接受幹麻?很好笑的理由吧!
全球暖化
可是大家一起遭殃啊!
1992年
中國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1993年批准了這一公約。
1998年
中國簽署《京都議定書》
2002年核准了這一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在人類歷史上首次以法規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
規定在2008年至2012年間
發達國家的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將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
美國原本簽署贊同京都議定書的架構
然而
在布希於二○○一年三月就任總統後
他第一個行動便是以美國工業將為此付出過高代價為由
毀棄了該協議。
原本就反對美國參與該協議的國會立即附和。
根據參議院一九九七年的決議案指出
在包括中國等開發中國家沒有承擔相同義務之際
總統不應簽署縮減溫室氣體排放量協議。
該決議案更進一步限制京都議定書不得嚴重妨害美國的經濟。
據估計
履行該協議將使美國流失五百萬個工作機會。
2001年3月
當布希政府宣佈拒絕批准京都議定書時
國際社會對美國的單向退出感到失望 和憤慨
澳洲隨後也表達不批准的立場。
55%生效的門檻
少了美澳的38.2%
曾一度認為 遙不可及。
氣候談判幾經折衝
終於在今年10月峰迴路轉。
關鍵國家俄羅斯同意批准!
喵米大人可能把美國
誤key成中國了!
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污染源
而美國的不簽署
當然其他先進國如澳洲
也不簽署!
當然可笑囉!
真是不好意思~這個主題是我一年前做的報告
我憑印象寫
卻寫錯了
多謝糾正~
美國真賤
歹勢
喵咪說的沒錯
二氧化碳排放大國已經換人了
由
留言列表